铭文:
南雄府征收嘉靖三十一年分并各商军饷银伍拾两正银匠刘定
南雄府,元为南雄路,洪武元年(1368年)改置南雄府。南雄地处粤赣交界,是历史上南北交通要道和商业重镇。境内有一条古运道连接粤赣两省,因南北向跨越大庾岭而得名大庾岭路。大庾岭路是连接岭南与江南乃至中原的交通要道,是连接长江、珠江水系最短的陆路通道,其交通地位,有些类似于今天的京广铁路。秦汉以来,京都到广州,从京杭大运河入长江,进鄱阳湖,再入赣江,然后逆江而上抵章水上游——大庾城,向南走80里陆路,抵广东南雄,再由浈水入广州出大海。中原商品经大运河、长江、鄱阳湖、赣江、章江、梅岭驿道、梅关至岭南通海外,成为“海上丝绸(瓷)之路”。明代,梅岭道上一片繁忙,两广往来襟喉,诸夷朝贡,亦于此取道。时商贾如云,货物如雨,万足践履,冬无寒土。大量外国商品和岭南物品北运外,江浙商人亦“窃买丝绵、水银、生铜、药材等一切通番之货”,亦由赣越大庾岭“抵广变卖”。而“两广铁货所都,七省需焉。每岁浙、直、湖、湘客人,腰缠过梅岭者数十万皆置铁货而北”。 洪武五年(1372年),保昌县城设税课司,专征商税。 明初永乐始,郑和七下西洋,疏通了中国通向东南亚、中东乃至世界的海上贸易通道。明政府设立三大市舶提举司管理海外贸易,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通过“勘合”制度鼓励朝贡贸易的发展。大量中国商品经由三大市泊司出口海外,同时大量香料、木材、金银流入中国。 洪武末年始,江西“南安、赣州、吉安改行粤盐,既而始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则私食粤盐”, 粤盐成为明时大庚岭路上的重要商品。天顺二年(1458年),巡抚都御史叶盛,即在南雄府城南浈江上太平桥南置太平关,“设榷盐税以瞻军饷”。过往盐商在南雄盐关交纳了大量盐税,为叶盛带来大量的军饷收入,此后,盐商再变纳粮为纳银,盐关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伴随着盐关税收的增加,南雄“商税矩万”,当地也成为有利可图之区,甚至“官于是者鲜不盈餍”。 正德九年(1514年),巡抚周南具奏,于桥下设厂抽税。征收由浈江上岸过大庾岭路的货物商税、铁课税等。“胡椒百斤,税银五钱。苏木百斤,税银二钱五分。杂货百斤,税银五厘。土木百斤税银五分。后又增抽铁税,其银汇解梧州府备饷。”嘉靖元年(1522年),令广东抚按衙门委南雄知府督统各税课司官吏,综理商税。由布政司颁与印信簿籍一扇,将每日缴稅的商人姓名、货物逐一附记,按季解赴布政司,呈报巡抚衙门查考。商稅自南而北、自北而南各不許违例重征。设巡官,肃清逃漏、查访奸弊,杜绝委官侵欺挪移、监守自盜。隆庆元年革税课司,撤部差,南雄知府委员督太平桥税。南雄府太平桥关各项税款收入,皆要解缴至梧州广备仓储存,供管理两广地方军事的两广总督支配。此后,太平桥从明至清,税额不断提升。嘉靖《南安府志》就记载了当时经过大庾岭商路的货物情况: “北货过南者悉皆金帛细软之物;南货过北者,悉皆盐铁粗重之类。过南者月无百驮;过北者日有数千。” 因此,设于南雄的太平桥征收着“过北”的“数千粗重”货物的税额,随着货物的增多而增额,为朝廷和地方提供了为数不少的财政支持。万历六年(1578年),南雄府太平桥每岁南北抽收商税铁课等银四万三千余两,占全国各大关卡税收总银两的38%,仅次于山东。 近几年不断有明代南雄府税赋银锭现身于坊间,可归于椒木、军饷两大类,这都是太平桥关征收“过北”货物的商税收入。明中期以后,椒木到岸经由市舶司抽收,这部分税课折银入户部,本色入内库,椒木就地发售,已失去贡物身份而作为商品的椒木经由南雄北上,于太平桥关所纳税银尤为大宗。这部分椒木银与贡物抽分已无直接关联,南雄府太平桥稽征的椒木税,也仅仅是商品税。南雄府军饷类实物,有“各季分”军饷银,“各季分”其实是关税奏销的会计制度,也就是按季解赴布政司,呈报巡抚衙门查考。另有“并各商”军饷银实物,“并各商”以字面解释为“归拢各类商品”之意,以太平桥税则为参考,“并各商”税是除椒木、盐、铁税以外各类杂税的统称,是按商品重量缴纳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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