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深钱币学研究专家王纪洁编撰之《中华民国金币券》文章摘要:自1894年到武昌起义爆发前,孙中山在海外做了大量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亲自领导印制了各种筹饷票券。 1911年,孙中山先生前往美国旧金山筹款,得到美洲致公堂鼎力支援,7月,在旧金山成立美洲洪门筹饷局(又称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对外称作国民救济局),专门负责为国内武装起义筹备军饷。
同时规定了对捐款者的奖励办法等。如规定:其捐数五元以上者,发给双倍中华民国金币券为执,民国成立之日,作为国宝通用,缴纳课税,兑换实银;捐助十元的,他日革命成功,概免军政府条约之约束,而入国籍;捐资百元者,每一百元记功一次;捐资千元者大功一次,民国成立之日,照为国立功之条例,与军士一体论功行赏;捐资千元者还拥有向民国政府请领一切实业优先利权等。
由于广泛宣传,措施得力,广大海外华侨积极支援孙中山开展革命活动,踊跃认购中华民国金币券。今所见中华民国金币券共有壹十元、壹百元、壹千元三种面额。
中华民国金币券的设计风格仿效当时的美元式样,采用横式狭长票型。票券的正反面上方均有“中华民国金币”六字,正面中间印有一“青天白日” 党旗图案。背面中间则印有一“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图案。正面右侧印有“中华革命党本部总理孙文”,左侧印有“中华革命军筹饷局会计李公侠发”字样。下方为“中华民国成立之日,此票作为国宝通用,交纳课税,并随时如数向国库交换实银”字样。票上“孙文”的英文,都是其本人的亲笔签名。骑缝处有该券发行的编号、并盖有圆形的“总理”私章和方形的“中华革命党筹饷局”关防。
当时该券在华侨间流传,清廷当局则将此票视为谋反的一个凭证,凡持有该票者一经发现,判刑最重是满门抄斩。
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实践当时承诺,兑付了大部分的中华民国金币券,因此至今存世相当少。
如果以发行的时间上来说,这枚《中华民国金币券》也可以算是中华民国历史上的第一枚纸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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