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國共內戰後期,成都央行(蓉行)經理盧定中,是央行總行、財政部、中央造幣總廠等在當地的聯絡窗口與命令執行人,相關檔案不斷出現他的名字;但,盧定中究竟是何許人也? 盧定中,生於1912年,四川巴縣人,重慶大學經濟系肄業,初入中國銀行,由辦事員漸升爲信託部副經理,後轉任中央銀行,因工作表現良好,頗受央行副總裁徐柏園賞識,晉升為成都分行經理(註1)。此後,盧氏在1949年參與籌鑄「記重金塊」與「記值金幣」計畫,以及四川存金自渝運蓉、趕鑄廠條(註2)等任務, 12月7日蓉行結束營運,庫存黃金於同日從成都新津機場密運台北,亦係其經手。 1949年底,蓉行、蓉廠大批人員設備陸續撤往台灣,重新整頓,中央造幣廠改隸中央銀行。盧定中係蓉行撤遷人員之中最具指標性者,到了台灣後仍受徐柏園重用,歷任央行秘書、業務局副局長、國庫局副局長等職,跟隨盧氏來台的蓉行同事尚有副理傅宗岳、秘書處處長桑錫菁、會計處處長劉天可等人,亦在台北央行與財政界繼續發展。 1953年4月17日,徐柏園出任台灣省財政廳長暨行政院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盧定中則被借調擔任兩大機關的主任秘書。1954年5月,徐柏園轉任財政部長,翌月16日,盧氏則歸建中央銀行,續任業務局副局長一職。盧、徐二人亦步亦趨,關係之深厚,可見一斑。 盧定中深受徐氏眷顧,卻也因此身陷危機,後來,也遭到政治鬥爭波及。1953到1957年之間,有監察委員以盧定中及其前蓉行同事多人涉嫌私吞成都央行運台黃金提出舉發,甚至直接施壓行政院長俞國華要求嚴加查辦。(註3) 調查報告顯示,1949年12月7日從成都新津機場空運來台的黃金,總共二萬兩,除了1萬3千多兩奉命撥付他用之外,結存6千6百多兩。不過,因事出緊急,還有不少黃金未能一併帶走 (例如,趙掄元在「斬黃金發軍餉」一文所記述,聯勤第七財務處在成都12月8日緊急改鑄出一萬兩黃金改鑄小條(註4),就是蓉行於前一日所留下),相關帳簿也並未跟著撤離,以黃金回收的銀元券又已多數銷毀,原經辦會計出納等人留成都,無法作證,帳目無法正常核銷。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央行副總裁徐柏園在1950年間出面召集各有關單位會商,決定交由成都分行前經理盧定中初步整理;再交總行會計處會同業務發行兩局審核,在內部完成調查後,宣告結案。不過,這個處理方式到了後來仍成為政治鬥爭的口實,舊案重啟,也讓一向處於極度機密狀態大陸運台黃金數字與細節罕見地見諸報端。(註5) 此案,實乃項莊舞劍,劍指徐柏園。徐氏,在政治譜系上被歸類為「夫人派」(蔣宋美齡),因此屢遭「太子派」(蔣經國)制肘,盧定中被歸類為徐氏人馬,私吞蓉行黃金案,成為打擊手段。相關指控雖振振有詞,卻空口無憑,多年糾纏下,最後不了了之。 到了1969年,台灣大量創匯的台蕉銷日業務因「金蕉案」而毀於一旦(註6),在這個政治色彩濃厚,極具爭議性的案件中,被視為對於徐柏園人馬的另一場鬥爭,除此之外包括「香蕉大王」吳振瑞在內多名官商也因案入獄,徐柏園當時身為央行總裁,因屬下受到牽連,宣布下台負責,並自此淡出政壇。盧定中在不久後也在央行國庫局副局長任內提早退休,離開官場,並於1972年轉任台北市信託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註7)。 (註1) 整理自《中華民國人事錄》(1953)、《自由中國工商人物誌》(1955),與《經濟日報》1972年5月4日。 (註2)戴學文,《民國黃金檔案》第五章。波多西工作室。2020.1.出版 (註3)監察院:為檢舉中央銀行成都分行經理盧君、副理傅君、前秘書處處長桑君、會計處處長劉君等,共同舞弊吞沒大量庫存黃金,茲提供確証,請依法處理追回黃金並申法紀案。1956.2.14. 檔號:A700000000A/0042/020012/00004/1/008 (註4)趙掄元,「斬黃金發軍餉-成都保衛戰驚滔駭浪的一幕」,《中外雜誌》,總第292期,1991年出版。 (註5)《聯合報》,「俞院長昨答覆立委包華國質詢 說明蓉行撤退經過及處理意見」。1958.3.22. (註6)同註2前揭書,第八章第三節 (註7)《經濟日報》19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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