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與宋代同期,統治華北、東北的金代,因連年戰爭,財政困難,市場原本流通錢、鈔,卻由於銅料不足,鑄錢有限,又因濫發紙鈔,鈔價不斷下跌,後來乾脆禁用銅錢,讓白銀加入流通。為求銀、錢並用不悖,交易方便,世宗(1123-1189年)、章宗(1190-1208)兩朝都曾對於當時的銀鋌推動改革。這段歷史雖有如曇花一現,史料又極度匱乏,但遺留至今的銀鋌卻提供了重要的線索。
變革是發生在貞元元年(1153)海陵王完顏亮遷都燕京,並改名為「中都」,也就是現在的北京之後;這也是北京在歷史上首度成為國都。
在此之前,金代鑄行銀鋌,按例,每鋌五十兩,如有零星需要,則截鑿之,使用上相當不便,不似南方的宋朝,有五十兩、二十五兩、十二兩半等類型,交易起來靈活許多。
承安二年(1197),金章宗終於打破慣例,以「承安寶貨」為名,鑄造各式小型銀鋌,內容為「一兩至十兩分五等,每兩折錢兩貫,公私同見錢用,仍定銷鑄及接受稽留罪賞格。」
承安寶貨銀鋌,不只一次推出了五種規格,更重要的是,每種都標明重量,作為幣值,每兩折錢二貫,這是為了與鈔票並行流通起見,白銀也就正式成為官方貨幣。
然而,由於鈔票發行浮濫依舊,每銀一兩折錢二貫的官價無法維持,在流通過程中,承安寶貨不是被藏匿起來,就是被改鑄並降低成色以減少損失;另一方面,承安寶貨並未壟斷白銀貨幣的鑄幣權,除了不准偽造,對於鑄造其他各種銀鋌並未禁止之外,官方還一視同仁接納,這也讓承安寶貨的推行遭遇困難。因此,一年半後,承安寶貨就停鑄了。
不可否認的,承安寶貨是時代的一大變革;這種變革,需要醞釀,有其前奏,並非凌空降世,從近年發現的幾件金代銀鋌實物(註)觀察,可看出端倪。
大定初年,在中都設置「都商稅務司」(都稅司),負責徵收商稅及巡察漏稅等,到了大定二十年(1180),「定商稅法,金銀百分取一,諸物百分取三」。(註1)抽收的商稅,除了鈔票外,還有大量白銀,這些白銀以都稅司名義改鑄成稅銀。商稅,是以商品交易為課稅基礎,在當時是一個小稅種,大定年間歲入16.4萬貫,承安元年亦不過21.4萬貫,遠遠無法與榷稅、鹽稅相比,但,雖然如此,配合新增的商稅稅收之特性,稅銀必須貼近市場習慣,走向小型化。(註2)
目前發現的金代商稅稅銀實物有數件(註3),均為十二兩半,上有兩方押印,分別為「都稅司」與「提舉司」及部分無法辨識的女真文,型制是仿自宋制的「小鋌」,這在過去金代稅銀之中可說是絕無僅有,這種轉變,符合時代需要,便於交易。
金代都稅司商稅銀鋌,鑄造年代下限,至晚應在貞祐四年(1216),蒙古攻佔河北,金人遷往河南之前,大約有三十年時間(註4),是與紙鈔共同流通(註5)。其出現,可謂打破成例,為承安寶貨走向小型化譜下序曲。
圖一:拙藏
圖二:中國人民銀行庫藏
圖三:南陽博物館館藏
(註1)金史 卷四十九 食貨志四。
(註2)筆者,「金代都稅司十二兩半商稅銀鋌」,《中國收藏‧錢幣》總21期。2011年
(註3)除圖片實物(圖一)之外,也見於中國人民銀行庫藏(收錄於文四立主編,《中國銀錠圖錄》,2013年,惟編入南宋項下,顯係誤植)(圖二),以及南陽博物館館藏(收錄於王正旭 劉紹明 南陽歷史貨幣 1998年)(圖三)。
(註4)日本 高橋弘臣,《宋金元貨幣史研究-元朝貨幣政策之形成過程》,2010。
(註5)《金史》,(食貨志三 錢幣) 承安四年三月條: 「令院務諸科名錢,除京師、河南、陝西銀、鈔從便,餘路並許收銀、鈔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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