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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元末發行“至正之寶”權鈔錢。 元朝後期的社會政治經濟困境:元朝統治者對貴族階層的奢靡賞賜,是導致元朝國庫迅速消耗、社會矛盾加劇、經濟衰退和政治腐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元朝建立之初,為了鞏固統治、籠絡人心,確實採取了大量賞賜紙幣的政策。 元朝早期,紙幣制度實行銀本位,紙幣可兌換白銀,並有足夠白銀作為基金。 但發行這種紙幣最重要的目的是:元朝皇帝經常將大量紙幣賞賜給皇族、勛臣。 由於紙幣可換白銀,這種賞賜紙鈔的舉動便成為貪贓壞法的變相手段。 《元史》卷一百二十三記載:「鈔法之弊,由奢僭而起。 自中統鈔行,賞賜皆用之。 至至元十年,鈔法益壞,而賞賜愈濫。 宗王、功臣、權貴之家,皆斂積巨萬,窮極侈靡,以相競炫 。 而朝廷歲入僅二百餘萬,賞賜之數常數十倍。 民力盡瘁,國用空虛。」。 《元史》卷六十二《志第四十一‧賞賜》記載,元朝皇帝經常賞賜給皇族、功臣大量金銀財寶。 例如,元世祖忽必烈曾賞賜給重臣闊端黃金萬兩、白銀十萬兩、鈔幣百萬貫; 元成宗鐵木耳曾賞賜給重臣阿弘額勒黃金千兩、白銀五萬兩、鈔幣五十萬貫。 又如,忽必烈曾一次性賞賜給重臣鄂鎮千貫中統元寶交鈔。 這種做法導致中、後期皇帝仿效紙幣發行量激增,而金銀儲備卻無法相應增加,紙幣價值暴跌。 至正年間,元朝紙幣發行量激增,而白銀儲備卻急劇減少。 據記載,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元朝國庫中只剩下白銀十餘萬兩,而紙幣發行量卻高達數億貫。 導致紙幣面值暴跌,一貫紙幣只能兌換幾文錢。 出現了“白銀一錢易得,交鈔一貫如糞土”的現象。 紙幣制度的崩潰,嚴重打擊了元朝的經濟。
《元史·志五十一·食貨志》:“至正十年[1350年],詔行鈔,曰'至正交鈔',文曰'至正之寶',以代中統鈔。 …… 又鑄大錢,曰'至正之寶權鈔',文曰'至正之寶',穿右'權鈔'二字,穿左紀值,有伍分、一錢、一錢伍分、二錢伍分、五錢等五種, 見圖上五種。
2. 周伯琦與江西吉安道. 周伯琦[1298-1369年],字伯溫,是元代著名的官員和書法家。 他出生於饒州,也就是現在的江西省。 元順帝至正元年,由修撰特例拜為宣文閣授經郎、鑒書博士,轉經筵官、崇文監丞,以南方漢人出身而於至正十二年四月由翰林直學士、兵部侍郎拜監察史禦,陪同皇帝巡幸上都。 周伯琦在元順帝至正年間,特別是至正二年(1342年)被任命為吉安路推官,這一職位讓他有機會深入了解當地的錢幣鑄造。 吉安道是江西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至正十一年(1351年),周伯琦被任命為江西行省參議。 江西行省參議在元代政府中扮演著監督、管理和執行政策的關鍵角色,對維持地方治安、促進經濟發展和實施中央政策都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因此,他有機會參與江西吉安道的錢幣鑄造工作。 周伯琦奉敕書寫「至正之寶」錢文時,正在江西任職。 3. 周伯琦錢文書法的特點. 周伯琦作為元朝末代南方漢人,不僅在蒙元政權中身居要職,而且作為文人,經常為蒙古族人講授知識,可以說在官場和民間都有很高的聲望,是元代政壇以及文壇卓越人才。 他被譽為「元代四大書法家」之一。 根據《元史·周伯琦傳》的記載,周伯琦在至正十一年(1351年)奉敕書“至正之寶”錢文,其書法遒勁秀美,為世所重。
周伯琦的書法受趙孟頫、王羲之的影響, 同時兼取蘇軾、黃庭堅等家法,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 他的錢文用筆遒勁有力,筆鋒犀利,線條流暢,給人以剛健挺拔之感。 至正之寶錢文結構嚴謹,佈局合理,點畫精到,給人以秀麗美觀之感。 他的書法作品流傳至今的有《至正之寶錢文》、《周伯琦行書詩帖》、《周伯琦楷書千字文》等。 4. 背上<吉>字之解讀: 吉金說. 吉祥說.吉安監制說.
A.吉金說: 元朝實行白銀本位貨幣制度,白銀是主要流通貨幣,銅錢則是輔幣。 然而,在元朝後期的時局混亂及黃河氾濫成災時期,白銀嚴重短缺,導致通貨膨脹加劇。 為了應對白銀短缺的情況,朝廷以哄騙方式鑄造權鈔銅錢,背上就是以「吉」字被賦予了吉金的含義,以表明權鈔銅錢的材質和價值。 古代吉金之含意即銅、錫、鉛等有色金屬的合稱。 按: 各學術科學院派的分析,其中銅含量在 75% 到 90% 之間,錫含量在 5% 到 15% 之間,鉛含量在 1% 到 5% 之間,這些錢幣的材質均為銅、錫、鉛的合金。 也就是說背上之吉字, ,「吉」字被賦予了吉金的含義,以表明權鈔銅錢的材質和價值。 意為吉金之銅幣代替銀鈔之意, 以維持市場貨幣流通。 也就是說在白銀短缺的情況下,朝廷鑄造權鈔銅錢,以充當流通貨幣。 “吉”字可能代表朝廷以銅代銀,以解燃眉之急。 因此背鑄“吉”字以示其材質, 合金之意,可以增加錢幣的權威性和信任度。 政府再通過法令和宣傳來強制性地推行這些錢幣,確保它們在市場上的流通。 同時,政府設定官方權鈔之匯率,規定金屬貨幣與紙幣之間的兌換比率,來穩定市場價值。
在元代文獻中,確實記載了“吉“字與銅錢的關係。 例如,在《元史·百官志》中記載:「戶部,掌天下賦稅、錢幣、度量、市糴。 其中,“ 至正條例錢鈔“條下又記載:”至正之寶錢,以銅錫鉛鑄之,背鑄吉字。 《元史·食貨志》:「至正十三年,詔行鈔,曰至正交鈔。 鈔文用吉字,以示其吉金之質。」。 《元史·五行志》中記載:「金主置榷場於海上,凡吉金、銅鐵、香藥、象牙、犀角、玳瑁之屬,皆輸稅。 」明朝《天工開物》中記載:“吉金,銅、錫、鉛之謂也。 銅為陽,錫為陰,鉛為中。 三物相和,則剛柔相濟。 ”
B.吉祥說: 「吉」字在古代具有吉祥、福瑞的含義。 例如齊三字背吉字.元代的「大吉上上」的壓勝錢。 因此,也有人認為「吉」字被鑄在權鈔銅錢背面上,是為了祈求吉祥、保佑國泰民安。 又可代表[吉日]鑄造:認為「吉」字代表權鈔銅錢鑄造於吉日。 例如:明代,萬曆四十五年四月「吉」造.鎮庫寶銀一錠重五百兩。 C. 吉安監制說: 認為“吉”字是江西吉安道的簡稱。 《元史·地理志》:「吉安路,元至元十三年置,屬江西行省。 “元代將江西行省劃分為九個道,其中之一即吉安道,該處盛產銅礦,為鑄造”至正之寶“提供了充足的原料。 [吉]字代表的是吉安道下轄有南昌鑄錢局、撫州鑄錢局、饒州鑄錢局等局。 因此“至正之寶”背後的“吉”字可能代表其鑄造地點。 元代後期,江西行省是元朝的財政重地,吉安府又是江西的造幣中心,故“吉”字有可能代表吉安道監製。 元朝在江西吉安設有行泉局,鑄造至正之寶錢。 因此,錢背“吉”字應為吉安監制的簡寫。 《考古》1959年第1期:「江西吉安出土的元代至正之寶錢“ 。
綜合所述,元末的權鈔錢通過其金屬本身的價值、精美的鑄造工藝、政府的信譽、贖買機制、信用和制度保障,以及文化和信仰等多方面的措施來使人民相信其價值。 不過,由於元末農民起義的爆發,至正之寶權鈔錢的鑄造時間並不長,江西是元末農民起義的重要地區,許多起義軍都曾在江西活動。 在起義軍佔領的地區,他們往往會自行鑄造銅錢,以取代元朝的紙鈔與銅錢。 這也使得“至正之寶”權鈔錢的流通更加受到限制。 因此,如今留存於世的至正之寶權鈔錢非常罕見。
總之,元末權鈔銅錢背有吉字、說吉金說及吉安監製說, 均有一定的文獻依據和歷史邏輯。 不過,具體原因,尚待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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