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錄自2020年新版《方鏪考》
有一種太平關方鏪,遲至近年才現身,其鑄造時間,多在道光前後,器型、戳印有一定的規律,應是一種長期發展下所形成的固定類型,並非臨時或偶然的情況下產生。不過,由於欠缺明確文字記載,外界對其背景存有不同看法。 從器型、戳印與存世期間,配合各地方鏪演進過程,並參照史料的相關描述,這種方鏪顯係出自江西,為廣東太平關抽收的「贛稅」。 何以見得?這必須從歷史背景從頭說起。 明宣德四年(1429),始建常關,又稱戶關或鈔關,最初僅漷縣、臨清、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七處,除部分易名、取消之外,陸續又增設了九江、金沙關、崇文門、蕪湖與正陽(鳳陽)關等。明代常關時有興廢,至清代仍維持運作者,僅臨清、淮安、揚州、北新、九江與蕪湖九個。 清代常關,是在明代的基礎上繼續發展。順治年間增至17個,但最重要的,應該就是對於明代常關分布偏重大運河沿線,長江下游一帶,僅有九江與蕪湖兩處的情形做出政策調整。為了開拓南方商道與商品流通,戶部將明末以來,橫跨廣東、江西的梅嶺兩側的許多地方性稅口予以整合,提升成為兩個常關。一為廣東南雄附近的太平關;另一是江西南安附近的贛關。前者,地位相形重要。 太平關、贛關在設立後,雖分別位於廣東、江西境內,但仍保有先前在梅嶺周邊要隘所設關卡,除了在各自省境對往來客商抽稅之外,仍存在著以往跨省徵收的作法,並維持了相當長的期間。 對於這種現象,在太平關的太平橋稅則中有相關規定。「贛稅」,直接被當作其正稅的一部份。稅則同時又規定,除了戶部餉銀與船料加抽兩種之外,還有贛稅加增一項,每正稅一兩抽銀二錢。 太平橋,於康熙九年又整併了原本各自獨立的遇仙橋、浛光廠稅務,但這兩橋稅則原本並無抽收贛稅之規定,此後仍各自為政,直到雍正七年戶部出面決定;遇仙橋適用太平橋稅則,仍徵贛稅,浛光廠仍照其舊則,亦即不徵贛稅。【註7】 廣東太平橋抽收贛稅,這種延續自明末的做法,是戶部在中央稅收獲得保障下,保留了跨越粵贛兩省邊境稅口並允許繼續運作的結果。另一方面,隨著商道的延伸,又添設了新關口。在江西境內,儘管已有九江常關,九江附近商道又設關徵收商稅【註8】。此一新關口,應即咸豐三年遭太平軍占領以後就未再重啟、扼守通往長江中游與粵東通道的江西太平關。 由於稅收來自粵贛兩地,廣東太平關的稅銀,按理,應該存在廣東與廣西兩種形式。 其中,所抽收的贛稅,不僅是來自江西,相關實物也是屬於當時的江西器型。《銀譜》對於乾隆初年九江大錠的描述:「式亦方長,中間狹小,兩頭高,邊細,系到心,而蜂窩深」,基本上,正適用於這種太平關方鏪上。 太平關方鏪,重十兩左右,其器型,與早期九江大錠如出一轍。因此,大概在乾隆時期就已存在,並且同樣是從明末清初的江西方鏪演變而來的。 清初,江西方鏪出現了澆鑄與傾鑄兩種發展路線,太平關方鏪是了傾鑄,特徵是表面隱約可見自然形成的圓絲,因未經傾晃,寶臉與周邊結合一體。這大致也是《銀譜》所描述早期九江大錠所具有的特徵,倒是九江大錠,在稍後反而從傾鑄轉為澆鑄,寶臉形成鏡面,與周邊銜接處總會出現縫隙。在鑄造方法上,太平關方鏪保留了更多早期特色, 此外,太平關方鏪的戳印規矩,同樣也受到清初江西方鏪之影響。除了跟隨改用戳印取代刻字之外,也同樣在上、右、左相同的三個位置加蓋戳印。分別為「太平關」、「年分」、「匠名」。其中的「年分」,是取代了方鏪原有的「五十兩」,應是受乾隆四十一年戶部對於各省稅銀要求「添鏨年月」之影響而來【註9】。 不過贛稅,占廣東太平關稅收的比重不大,其他部分是來自本省。由於太平關,向由兩廣總督兼管,並非戶部直轄,因此,按照慣例,抽收自廣東的關稅收入,應是比照省方官鏪樣式鑄造交解戶部。這也解釋了長期以來看,何以廣東太平關歷來稅收與存世實物數量不成比例的問題。 在器型沿革上。太平關方鏪面凹、有邊,兩較高,中央低,面大於底、拱背的器型,不僅是源自江西早期,也曾是明末清初兩廣、福建等省所共通,不過,兩廣隨後就演變成為錠面飽滿、無邊,亦即一般常見兩廣的形式,福建則走向更為方正的格局。《銀譜》正好見證了這場器型演變。 九江大錠器型在乾隆初年出現時,方鏪在兩廣、福建分別演變成為《銀譜》筆下的「廣東大錠」與「福建大錠」,明顯與江西九江大錠不同。此刻,各省方鏪基本上已完成轉型,彼此分道揚鑣。太平關方鏪與九江大錠所代表的器型,已是當時江西九江一帶的特色,也是清代江西除了方寶之外的兩大方鏪系統之一。 另一江西太平關,位於江南通往南京、贛州的要道之上,抽收商稅,至於是否具有常關地位,及其歸屬問題等,至今不詳。但,因其地理位置極具戰略價值,太平軍於咸豐三年軍佔領後、即遣將鎮守,作為扼守長江、保衛天京的屏障【註10】,此後,太平關才停止稅關的運作。由於多年戰爭蹂躪,腹地殘破荒蕪,商旅迴避,咸豐八年清軍收復【註11】之後,始終並未復原,以致徒留關名。至於其與廣東太平關,或者與贛稅之間的關係,則有待日後釐清。 目前有多件太平關方鏪存世,連同近年被公開的中國人民銀行保管的同類實物,鑄行期間,已可大致掌握。其中最重要的時間下限,目前所見最晚者是咸豐三年。雖然終清之世,廣東太平關稅務始終運作,但太平關贛稅收入,正好是停止於咸豐三年,即九江、贛南,以及另一江西太平關被太平軍攻陷之時,這也坐實了廣東太平關方鏪應是來自贛稅的觀點。 【存世實物類型】 1. 道光七年/太平關/大順號記(華夏拍賣) 2. 道光十年/太平關/大興店記(中國銀錠圖錄) 3. 道光十年/太平關/大順號記(誠軒拍賣) 4. 咸豐元年/太平關/盛昌號記(同2) 5. 咸豐元年/太平關/大興店記號(方偉) 6. 咸豐三年/太平關/保元店號記(同2) 【註7】戶科題本,關稅:乾隆1‧5‧21 楊永斌題奏。轉引自何本方,「清代(1840年以前)户部諸關税務制度及其改革」,《清史研究》,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 【註8】范毅軍,《傳統市鎮與區域發展》,頁11,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2005年。 【註9】清史, 食貨志二:「乾隆四十一年,戶部奏准各直省解京銀兩,無論元寶小錠,必鏨州縣年月,及銀匠姓名…」。 【註10】 「太平天國建都天京,近畿以蕪湖為屏障,以東、西梁山為鎖鑰我,尤以太平關為關鍵。」參閱:羅璽綱,《太平天國史》,卷六十九,傳第二十八:楊輔清、侯裕田、洪全福。 【註11】郭廷以,《太平天國史事日誌》,頁555以下。上海書店,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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