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了一篇fc2fc兄的帖子《古玩行里的套路之-- 打针》,使我想到以前将藏品送拍以及参加竞标竞拍过程的一些见闻。在打算写这帖子之前脑子里确实有挣扎一下要写还是不写!先声明;以下内容非意有所指,也不是含沙射影,单纯只是分享曾经所见所闻。 . 在文物这行当里的买卖何止只有打针,任何古玩、艺品、古董在这一买一卖之间都有学问,这中间过程可以出现的花样可多着。例如在拍卖公司的拍卖游戏里有一种投机行为叫「过水」。有经验的拍场老鸟大概都懂,没经验的新手就当参考听故事。 . 通常过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弄假成真型;甲方拿出藏品参拍,乙方负责从旁协助参与兢标抬轿,成功的话高价给不知情的丙方接手,事后甲方依约付给乙方些许助攻奖金。就跟钓鱼一样,次数多了总会有机会钓到大鱼。若助攻失败,乙方照常顺势给标下,主导的甲方会帮乙方悉数付给公司规定的手续费及佣金,东西继续回到甲方手上,而所交付的一点点费用就当是广告宣传费,至少这东西有拍卖公司成交记录,而这记录可保有该藏品有曾公开拍卖价格的行情,过段时间再拿到另一家拍卖公司如法泡制,或是将来私下找接手的藏家买家时,也有个可供参考的订价。 . 第二种属于买空卖空型;藏家甲方缺钱拿出藏品,但一时间找不到有能力接手的买家变现,这时乙方出现与甲方先议定价格买下,并下付甲方一定的成数当订金,同时也会签定看似有法律管束的买卖合约,这时乙方会以确保不是赝品等理由而建议或要求将藏品送公司公拍(或要求以甲方名义送拍),除了允诺送拍衍生的费用乙方会负责吸收之外,所有的联络过程乙方会一手处理,待上架拍卖时,乙方会派人参与竞价,若出价情况不热时;情况一;乙方不管流拍或以低标将之拍下后,再回头找各种理由跟甲方重新还价,若谈不成这时乙方会做势想解约,并翻出合约中不利甲方条文以达到解约退款的条件,甲方因已收钱挪做它用,那有能力退还订金,只好跟乙方妥协降价收取尾款,这情况通常甲方都是认输收场。情况二;就跟前面弄假成真型里的第二种情形类似,拍场上这时会再出现一个丙方做势与乙方竞价而故意将价格推至接近与甲方在台面下实际买卖的价格即停手,乙方同样付出多余费用当成交易记录与行情如此在拍卖上顺利过水证明有这样的行情价格。但若是拍场上有不知情的识货竞争者丁、戊…出现时,那就是情况三;主导拍卖场上竞价节奏的乙或丙方这时就会选择在适当的时机收手,因有了丁、戊…等竞价者的出现,通常这么火爆热拍的竞价下,成交价通常都会很猛,有时猛到让在一旁看戏的人跟着紧张。由于落槌价通常都会超越先前甲、乙私下谈妥实质交易价格多了很多很多,那乙方就这么买空卖空着实狠赚了一笔。事后甲方搥胸、乙方高兴的数钞票、得主开心的一马当先在这场金钱游戏中与人比出高下胜出,拍卖公司乐的完成一笔生意,而旁人则拍手叫好、额首称颂,并传为美谈。 . 大致上来说,我是说大致上喔!以上两种过水的方式;前者通常是为了创造未来买卖行情的藏家可能会做的行为,后者多是……“有生意头脑的人”必然会做的行为!它是一种懂的运用资讯与通路做生意的一种方法、它是一种手段,而且它并不违法。至于道德问题就给读者自己下定论。若问路人甲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鸟事……不;是趣事!那是因为很久很久以前,为了追求在藏品这方面的收藏到达极致的境界,曾一头热的参与过几年多次各大型竞拍公司的拍卖会。后来缺钱花……没错!我很诚实,就真的缺钱花,要不然勒干麻卖东西!所以又将一部份收藏多年的心血拿去送拍换钱。我有一个交情甚笃在某跨国拍卖公司任职多年的朋友,他经常跟我说一些拍场上的趣闻。第一种是自己多年来在拍卖场上观察到的,也是听朋友说来而得到印证的。第二种是自己曾遇到的,还有周遭几位收藏古董朋友的那些年那些事,只不过我们都是甲方…呵呵。我还看过场内吵架场外干架的!拍卖场的台上台下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故事很多也讲不完。以上都是过去式,而且都是十多年以前的事,现在讲出来应该没关系。 . 拍卖场是个有趣的地方,它提供了一个平台给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机会,它是一个做生意场所,这场所提供了一个地方让藏家的藏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与适合的去处,也是提供了一个让藏家可以跟梦幻逸品一亲芳泽的机会。我认为不管是参拍人或是竞价者,都必须先具备一定收藏经验和资讯,经验能让你知道现在什么藏品比较火;或是自己想要买什么东西。资讯能让你知道现在流行什么东西会受菁睐,或是你要花多少代价才能得到逸品。在拍卖场上参与竞价标购时,其实还有一些浅规则,由于经验不是教条,非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这通常都需要老鸟带你入门才会容易进入状况,或者是另辟一条溪径;去认识一位在拍卖现场工作的朋友,因为它的经验能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参与举牌与人公平竞标,什么时候必须得放弃不要去淌人家的浑水,关于这一部份就讲这么多。另外;对于在专心收藏各种文物的藏家来说;收藏本是一件雅兴的事,如果得失心很重是不适合上拍卖场买卖东西,因为你只会有两种下场,一是东西拍不出去;或是买不到喜欢的东西,另一种就是认赔杀出;或是花很大的代价。 . . 加写一段;以下是我那位朋友以让藏一枝18世纪古董钢笔要求我写的! 藉此也帮拍卖公司澄清关于已上架的待拍品在开拍前被“撤拍”一事。我们都晓得;拍卖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服务性质,公司本身并不自带商品,所有的拍品全都由集征而来,为了维持服务质量与经营的商誉,所以面对从四面八方征集而来的待拍物都会先做一层过滤是否有高仿赝品或失窃臧物,但拍卖公司里的专家与鉴定师并不是全能的对每一种类的古物艺品都通晓知悉。拍卖公司除了藉由预展期与发行刊物来广告周知之外,也是对待拍物品所做多加一层的把关,通常待拍物在开拍前被撤拍不是只有赝品或臧物的问题。引起纠纷的拍品、待拍物发生损坏、公司内部鉴定师与约聘文物顾问或外部藏家们对拍品看法有分歧等等,都会造成临拍被下架的问题。拍卖公司基于对送拍物主、待拍物与竞标者都设有基本的信赖保护原则,拍卖公司对每一经手拍出的物品,都不愿看到会有引起一丝丝事后纠纷的可能性,与其上架的待拍物来源引起争议、得标主事后因故恶意弃标、公司面对可能引发后起的官司纠纷等等,所以拍卖公司为了维护商誉,有时候宁可错杀也不可错放,这是必然手段,这是拍卖公司服务质量的保证,也是维护得标客户的一种保护。 . 意外的收获;18世纪英国14K玫瑰金古董手工钢笔到手!开心开心…呵呵! ※笔头上的4代表笔尖的粗细,也就是现代钢笔笔尖型号M(0.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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