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英文的currency(貨幣)一字則源於拉丁文currere,意義為“跑”或“流”。其他相關的還有current(流通,水流)及courier(快遞信差)等。也難怪錢幣貶值時似洪水泛濫般快速到無法阻擋,其實中外先聖先賢在造字時早已“警告”在前,真是有先見之明也。
前輩張絅伯在《泉幣》第九期論述泉之起源時亦云:“英文通貨曰currency,亦猶泉水流通之意。文異義同,中西造字,其理相通。”
在金錢發明以前,古早人交易都是以物易物,貨品是金錢的前身、計價的標准。現代英語中的salary(薪水)來自於拉丁字sal,意思是“鹽”。據說羅馬帝國士兵領到的軍餉是鹽,或者說領錢之目的,主要是買鹽調味。自然,牲畜也是重要的角色,牛群(cattle)與資本(capital)源自同一拉丁語字根;而在拉丁文中,“錢”pecunia為由牛(pecus)字轉來。
至於今人日常生活中少不了的bank(銀行),這個字卻由意大利文而來。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歐洲最早的銀行業并非發展自商場,而系由教會經營。但教會對金錢有關的事務限制很嚴,基本上也只服務國王、貴族和教會。由於教會方面累積了巨額財富,當然引起國王覬覦,終於在十四世紀初時(約元代中期),由法國國王率先設法鏟除了由教會控制的金融體系。這時候一群以意大利北部比薩、熱那亞、佛羅倫斯等城邦國家私人家族銀行為主的企業趁勢填補了這個空隙。他們除了技巧地回避嚴厲教條的限制來為權貴服務,也為小販、商家及地主們效勞。這些商人不僅在家鄉運作,也四處發展業務。如同走遍各地市集的攤販,商人在賽會中擺起banco(長桌之意也),作起金融買賣生意,這就是現代商業銀行的濫觴。
還有美金用的單位dollar、dime、cent(元、角、分)又是如何冒出來呢?照理來說,這個英國移民為主所建立的國家,理應沿襲鎊、先令或便士等名稱,怎么會用個與眾不同的新單位?此事說來話長:當美國獨立之前,美洲最通行的貨幣是西班牙銀幣“本洋”,理由很簡單,英國那時的政策就是盡量增加本土黃金與白銀的存量,用一切手段阻止金銀幣出口----包括自己的殖民地!這是因為英國與東方之中國及印度貿易時,需大量銀元來購買茶葉、絲綢、印花布等商品,為避免自身貨幣外流導致本土通貨短缺,以及避免銀元日后大量回流時造成通貨膨脹,乃以搜羅他國銀幣來支付貨款之故。因此美洲的英屬殖民地被迫使用外國錢幣,在就地取材情況下,流入了大量鄰居墨西哥制的銀元,而非宗主國的英鎊、先令或便士。所以,在北美洲,英國貨幣并不流行。
在十六世紀初時,一個位於今捷克西部鄰近德國邊境的小鎮附近發現銀礦。該領地貴族除開釆白銀出售外還自制銀幣,這種大銀幣重約三十克,本用當地名字以德文命名。由於原名太長(Joachimsthalerguldengroschen),后來縮短一半但仍嫌拗口,最后再砍半截簡稱thaler“太樂”,算是最早的銀幣之一。因礦脈丰富,產量甚大。到十六世紀末,已約有一千二百萬枚在各地流通。此幣影響歐洲甚廣,原來只是枚地域性價值相當於三馬克的大銀幣,到后來几乎所有大型銀幣都叫“太樂”。在英文里它被稱為dollar,首先是在被蘇格蘭人用來稱呼她的一種三十先令銀幣;此乃蘇格蘭人為表現與南部英格蘭人的區隔,刻意釆取此字眼。而dollar也隨即由移民推廣到全球英語屬地,在歐洲反倒沒有國家使用。
由於美國以世界第一個民主國家為傲,急於擺脫跟英國皇家威權有關連的字眼,如英國銀幣稱“皇冠”(crown)的五先令,叫“君王”(sovereign)的一英鎊等用了几個世紀的“封建名詞”是絕不考慮。也不願釆取西班牙銀幣單位“八里爾”(8real),real在西班牙文中為皇家(royal)之意,因此釆用已習慣之dollar為單位。但這種俗稱“八片”(pieces of eight ,輔幣缺時切成八片找零)的銀元已深入民間,這也是美金中會有二角五分硬幣與美語中twobites(兩片,指二角五分幣)的由來。至於美金中的dime(角)、cent(分)是美國獨立宣言及憲法起草人,后擔任總統的湯瑪斯‧杰佛遜在美國財政部建議釆十進位貨幣制后,提議將最小的單位百分之一銀圓命名為cent(分----拉丁文中指一百),十分之一銀圓稱為dime(角----拉丁文中指十分之一)而來。
西哲伏爾泰有云:“談到錢的問題,大家信仰一致。”由金錢的角度來看,世界早已大同。
dollar的祖先-正宗thaler“太樂”,1486年的Joachimsthalerguldengroschen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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