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面上各式各樣有“中央造幣廠˙樣品"或類似銘文的銅章、鎳合金章,沒找到來龍去脈的資料。但由這枚之“台灣省台北市"的銘文可知是1976年遷移到桃園龜山前製作的,這已是至少四十多年前的事,記載想必已打包存放檔案室,加上人事全非,若無特殊原因現職人員也不會翻箱倒篋去把故事找出來。
現僅能在早期公開文獻中找些蛛絲馬跡,推測一下。
近數十年來的百業興旺,現代人多數忘了前人曾經的清貧、清苦歲月,總有些人以為造幣廠、印鈔廠是金飯碗,在那兒工作肥的可以滴油;其實不然,這種單位基本上是打工仔,全是按中央指示幹活,抽點加工費而已。如果想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過得寬裕,就得從央行以外接點生意,或自己發行些不具法償效力、沒有面值的章牌,(如早期的大飛龍、和平執政、XX紀念等),來掙點錢養活自己。
中央造幣廠在1949年由上海遷台北市全酒泉街,地點是一座破舊的紡織廠,以當年製作三鳥的舊設備生產壹角銅幣、貳角鋁幣及伍角銀幣。貳角又因民眾不樂用,無人問津而留置庫房。由於物價波動,幣材價值隨即超過面值而停造,伍角改銅鋁合金、壹角改鋁材。也就是說,遷台初期業務清淡,收入甚低,最困難的時期要資遣部份員工、部份職員支薪六成待命,在職員工九折發薪。幣廠要靠代工製作銅片、銅線等副業出售市面來維持運作。直到60年代用量(產量)增加後才見好轉;1973年起代鑄量大增,方得以全面開工。
換句話說,台北中央造幣廠在50年代乃至於60年代初,皆十分艱難。1956年的純益率僅1.32%,1961年才因壹圓硬幣開始發行使業務改善而增長至13.9%,待命人員得以復職,在職發放全薪。
言歸正傳,目前所見之各式各樣有“中央造幣廠˙樣品"或類似銘文及各種圖樣的銅章、鎳合金章,推測是主事者在這艱苦時期為維持造幣廠的營運,製作各式樣本向外爭取業務(如代用幣、紀念章)之用。同時,還可以讓員工在製模方面的技巧及能力,保持在一個相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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