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銀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加拿大銀行於 1935 年通過加拿大銀行法案成立,其主要目標是促進加拿大的經濟和金融利益。 在 1930 年代之前,由於加拿大分散且主要是農村經濟,因此不需要中央銀行。加拿大現有的分行銀行網絡能夠滿足國家的需求。較大的銀行能夠輕鬆處理政府業務,分行網絡開發了一個銀行間支票清算系統。 然而,隨著大蕭條的到來,加拿大的政治氣候開始發生變化。當時的總理 R.B. Bennett 對加拿大缺乏解決國際賬戶問題的直接手段表示擔憂,這導致聯邦政府建立中央銀行的想法。1933 年,貝內特總理成立了一個皇家委員會,研究加拿大銀行系統的整個運作情況,以確定是否有必要建立中央銀行機構。 皇家委員會由蘇格蘭法學家麥克米倫勳爵、英格蘭銀行董事查爾斯·亞迪斯爵士、加拿大前財政部長威廉·托馬斯·懷特、蒙特利爾加拿大銀行總經理和阿爾伯塔省省長約翰愛德華·布朗利領導。該委員會發表了一份報告,支持建立中央銀行的必要性。報告發表後,總理宣布加拿大政府將聽取報告中的建議並採用中央銀行系統。 報告中關於為加拿大建立中央銀行所需的主要特徵的部分將成為《加拿大銀行法》的框架。 1935 年 3 月,加拿大銀行首次作為私有機構開業,其股票向公眾出售。 該銀行成立後不久,對《加拿大銀行法》進行了修訂,以便將該機構國有化。 1938 年,加拿大銀行成為公有機構,此後一直保持這種狀態。 信息來自Cannet.ca谷歌翻譯 。
当加拿大銀行于1935年3月开业時,它发行了自己第一套英文版及法文版的紙币,面值有1加元,2加元,5加元,10加元,20加元,25加元,50加元,100加元,500加元,1000加元.根据加拿大紙鈔2021年目录 “Charlton Standard catalogue Canadian Paper Money ” 加拿大央行總共只拍賣了九套1935年样票. 个人收藏其中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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